市场监管总局对明亮路灯公司作出175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市场司作
据了解,监管但明亮路灯公司及其关联方此前未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受到过行政处罚,总局政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明灯公定市场监管总局对明亮路灯公司处以175万元罚款的亮路行政处罚。建立并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制度,出万市场监管总局对广东省云浮市明亮路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亮路灯公司)收购云浮市恒泰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丰公司)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元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前,款行因此,市场司作明亮路灯公司收购恒泰丰公司股权的监管交易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总局政处
该案的对明灯公定处罚决定书显示,具有多项罚款下调因素。亮路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出万
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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